|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ZB_JSGC_JL[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澄清通知(第一次) 招标编号: XYSZ-JSGC******FJ-********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 一、 将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人员要求——“(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更改为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主要人员要求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和备注内容做对应修改。 二、 将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人员要求——“(3)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不少于 3 人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②具有省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更改为“(3)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不少于 3 人并满足: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同时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主要人员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和备注内容做对应修改。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以此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