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GJ-ZFCG-**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海南分局海南空管分局****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我方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海南分局(采购人全称)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就“海南空管分局****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GJ-ZFCG-**1)组织公开招标工作。该项目于****年**月4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
项目于****年**月**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中标价:下浮率**.**%;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市联宏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价:下浮率**.**%;
3.第三中标候选人:海南谷之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下浮率**.**%。
根据评审结果,我方原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最终中标人,并于****年**月**日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示,于****年**月**日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年**月**日,我方收到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递交的《放弃中标资格函》,书面明确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鉴于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已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通知书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将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影响****年职工食堂正常运营保障工作。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我方研究决定:
1.取消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扣除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用于弥补项目延期及后续工作产生的相关成本;
3.依次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东莞市联宏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新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海南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内机场路**号民航海南空管分局
联系方式:杨志宁**********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花语庭园A8-**1
联系方式:宋玉海**********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宁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