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D**-****************9J-********-******-8)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现对招标文件里面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1.招标文件编号:HYGJ****8C-YCXJ
2.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分明细
| 3 | 技术部分 (**) | 参数响应 |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技术参数要求得**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即负偏离),“◆”项为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声明:标“◆”项提供功能截图或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否则按否偏离扣除相应分值。 | 0.0分 |
3.现变更为: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分明细
| 3 | 技术部分 (**) | 参数响应 |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技术参数要求得**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即负偏离),“◆”项为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声明:标“◆”项提供功能截图或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否则按否偏离扣除相应分值。 | **.0分 |
4.其他内容不变。
5.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
邮 编:******
联系人:李武青
联系电话:****-******3
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号第2幢4第7层第**2室
邮 编:******
联系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