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G****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门高级中学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配电房增容****kVA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中:
“★(4)采购人拟采购的:①荧光灯1、②荧光灯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②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
更正为: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等。”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一、采购清单”中:
| ** | 荧光灯1 | 1.名称:单管LED日光灯 | 套 | ** |
| ** | 荧光灯2 | 1.名称:双管LED日光灯 | 套 | 6 |
更正为:
| ** | LED灯1 | 1.名称:单管LED日光灯 | 套 | ** |
| ** | LED灯2 | 1.名称:双管LED日光灯 | 套 | 6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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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北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8号**楼****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