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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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丹寨县金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代理的“丹寨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编号:E**************RP ),澄清通知: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行政中心四楼,电话 **** -******6。 现变更为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行政中心四楼,电话 **** - ******1。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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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