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调整为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该项为将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内容调整一致,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更改。 2.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年1月9日 **:**:**(北京时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