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W4[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枣阳市永富小区等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YZY-JSGC******FJ-********1),现澄清以下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删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更正为:“6、信誉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8需要补充的 其他 内容 中: “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有联合惩戒、被列入黑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提供承诺)。 ” 现更正为: “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 无 联合惩戒、被列入黑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提供承诺)。 ” 3、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枣阳市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