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定区管道路照明设施日常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进行如下更正: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景观灯光养护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及体现个人业绩的有效证明。”更正为“具有机电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类似养护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及体现个人业绩的有效证明。”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宁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