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单轨车重检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Q3-**5 ——补遗 通知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单轨车重检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Q3-**5 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 补遗通知 的形式告知你们。本 补遗通知 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 补遗通知 为准。本 补遗通知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本项目总价(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元(大写:玖佰伍拾伍万零捌拾伍元捌角玖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特别说明: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