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委托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年)榕江县”(项目编号:E**************S****),澄清通知: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的计划工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现变更为以招标文件内工期为准。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退化林修复0.3万亩,人工造乔木林8.****万亩,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 现变更为:“人工造乔木林1.****万亩”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4、投标有效期:“**日(****-**-**至****-**-**)” 现变更为:“**日(****-**-**至****-**-**)”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