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关于评标办法企业信用中信用分设置问题。 答:本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诚信建设/诚信住新信用评价信息核查,监理类诚信分值大于等于**5分的约**家,本项目充分考虑监理企业诚信分分布实际,诚信分值设置划分3个分段,各个分段均有足够潜在投标人,具备充分的竞争力,诚信分值设置合理。 提问2.关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问题。 答:经核查本项目投资估算书,工程直接费1.**亿元,参照宜市住建文〔****〕**号《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业绩设置,本项分值设置合理。 提问3.关于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获奖问题。 答: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民政厅及宜昌市相关部门未颁发相关文件停止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优工作,且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年依然颁发了相关奖项,同时此项条款满足宜市住建文〔****〕**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秭归芝兰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联 系 人:向昊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号 联 系 人:韩天赋 联系电话:**********1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