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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605号】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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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平公资建******号

招标人:

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项目代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

2.招标编号:平公资建******号;

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境内;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和长桥镇。项目建设内容为特色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建设特色农业种植基地****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道路、排水沟、农桥、农涵、土地整理、新建机井、水肥一体化系统、灌溉系统及配套设施、电力配套设施、气象站、土壤墒情和田间病虫害检测系统、安全围栏和监控系统、配套设施用房等;

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内特色农业种植基地所有施工内容;

6.工期:第一标段:**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

8.资金来源:自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5.2对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打印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单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年**月**日9时**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年**月**日9时**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W****9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3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城关镇行政路与张良路交叉口西北角郏县投资**1室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层

联系人:董国杰、赵雅静

联系电话:****-********、**********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国杰、赵雅静

联系电话:****-********、**********8、**********8

****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名 称

编 列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城关镇行政路与张良路交叉口西北角郏县投资**1室

联 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层

联系人:董国杰、赵雅静

联系电话:****-********、**********8、**********8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郏县境内

1.1.6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4.**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和长桥镇。项目建设内容为特色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建设特色农业种植基地****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道路、排水沟、农桥、农涵、土地整理、新建机井、水肥一体化系统、灌溉系统及配套设施、电力配套设施、气象站、土壤墒情和田间病虫害检测系统、安全围栏和监控系统、配套设施用房等;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内特色农业种植基地所有施工内容。

1.3.2

工期

第一标段:**5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5.2对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打印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①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不得弄虚做假,不得虚假投标,不得围标串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1.**.1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1.**.2

转包

不允许转包

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

偏差

不允许负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补充通知(如有)、施工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招标控制价等。

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日

形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3.2.4

预算金额

小写:********0.**元;

大写:壹亿零玖佰捌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

包最高限价

采用综合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承包人建设工程费价格=取费基数*所投报固定费率,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0%,投标人投报固定费率在**0%(包含**0%)为有效固定费率,若高于**0%其投标将被否决。合同暂定价=取费基数*工程费固定费率。

注:取费基数为经审计后的工程费用。以费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伍万元整(******.**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时**分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ggzy.pds.gov.cn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有查实弄虚作假投标的、有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 “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共 5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经济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一网站

公示期限:3天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2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3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6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事项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以更有利于招标人的为准。

**.7

定标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或均出现上述问题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8

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一)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 卡MAC 地址、 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单位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 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投标预备会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分包

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 响应和偏差

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 款、第2.2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第**日(如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2。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电子化投标

4.1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2.2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系统里提出,招标人当场在开标系统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本章第3.1.2情形

2.2.1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分)

技术部分(**分)

综合部分(**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算术平均值计算方式: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不含五家),按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家时(含五家),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0%×(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内容

评审标准

2.2.4

(1)

技术

部分

内容完整性(4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4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0-5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描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0-5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5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0-5分)

工期保证措施(5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5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3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1分)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1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1分)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3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3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3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3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3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3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3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0-3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3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0-3分)

风险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3分)

风险防控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得力。(0-3分)

以上该分项如有缺项,则该分项得0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

(2)

商务

部分

投标报价(**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分;

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3)

综合

部分

企业业绩(3分)

企业在****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似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份得1.5分,最多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分)

①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项目管理机构安排,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管理措施,且满足施工要求;(0-5分)

②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人员,每提供一类人员得1分,最多得5分;(0-5分)

注:以上人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则该小项不得分。

优惠承诺(**分)

1.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

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承诺。(0-3分)

2.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及总包等周边关系,配合招标人、监理单位工作,且有合理可行保证措施。(0-3分)

3.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0-3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优惠条件或承诺。(0-3分)

注:1.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如缺项则该项为0分。

2.投标单位以上提供的资料、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在评标中、公示期内或在以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l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 + B + C。所有评标专家总计得分的算数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为准)

(G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

4.资金来源:/  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不扣除节假日。施工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期间内遇春节、农忙、秋收及其它节假日均不予增加工期。承包人必须考虑**小时不间断施工以保证工期进度;接发包人进场通知**小时内进场,**小时内展开实质性施工工作。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税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见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款之约定;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资料(包括定标会议纪要、答疑文件、澄清文件、补遗文件及承诺函等往来函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确认的往来函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目标责任书等资料;发包人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见监理合同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见设计合同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驻地、材料集中存放场地(仓库)、材料加工场地、利用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现场农民工住宿及生活区等。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建筑施工红线以内地面及地下空间 。

1.1.3.** 临时占地包括: 为完成合同约定任务需要而临时占用或征用的场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工程质量按照本合同、设计及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及其他相关工程文件的约定(除与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外,双方之间的约定应优先使用),并遵照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其中质量标准较高者为准)执行,保证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功能、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

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标准:材料设备质量标准依双方约定(主要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一览表、工程预算造价清单、设计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执行,约定标准相冲突,应由发包人确定执行标准;但双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友好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依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等规定标准执行,且应以其中质量标准较高者为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中标通知书;(9)招标文件及答疑;(**)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不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承包人中标后7日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资质资格证件、社保缴纳证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时间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贰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提交后7日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项目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交通运输

1 .**.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 .**.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用地红线为界,红线内为场内交通,红线外为场外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场满足三通一平。

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 知识产权

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外借或用作他途。

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用做工程项目以外事宜 。

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在图纸范围(不含深化、优化图纸)内,不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进行重新计价。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因工程量偏差调整合同单价。

2 .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协调,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订、增加或减少项目、款项的支付、工期顺延、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等,需要另外获得发包人的授权(即经过发包人内部审核审批程序并最终盖章确认;若只是签字确认,均为无效)。在任何情形下.发包人代表都没有修改本合同的权利。承包人确知,发包人代表签署的可能修改合同条款的任何文件均无效。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三通一 平; 2、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4、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5、按工程进度开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监理人的要求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所有纸质、影像等资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

②工程施工全过程原始记录及验收单;

③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④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⑤工程施工中的检测数据、质量评定报告;

⑥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

⑦竣工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有效、完整 ;

⑧承包人有义务配合总包单位收集分包单位的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⑨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资料在内。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纸质版叁套,电子版壹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历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资料及电子版资料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除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承包人要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承包人应在当天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必须在正式验收前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一次全面清理,清除现场的所有残物、垃圾和碎石及生活垃圾,使现场保持干净和安全,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2、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

3、承包人对发包人可能另行发包的施工项目应积极配合,并尽量给予方便;

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平顶山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

5、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材料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及时到位;

6、承包人应负责所承揽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7、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包人应履行关于工程款专款专用的承诺,保证专款专用。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挪用已领取的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发包人造成不利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发生一次因拖欠工人工资等引起的农民工聚众闹事,造成工人堵门(包括政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堵路、上访、拉条幅、媒体曝光、自残威胁等纠纷给发包人造成不利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结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要求承包人承担不少于**万元的违约金;

9、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多个单位同时作业,承包人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单位工程内各施工队伍的施工,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应处理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邻里的关系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或另行指定其他单位来完成相关配合工作,其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不需要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保证现场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应积极响应并服从发包人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办法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事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在施工现场出勤天数不少于**天。项目经理每缺勤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承包人须支付****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缺勤累计超过**天后,自第**天起,每缺一天承包人须支付****元的违约金;超过**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万元,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万元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擅自离场≤3天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2万元/天;擅自离场>3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万元/次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项目经理人选经发包人确认后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若项目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的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每更换一次**万元的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达不到合同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的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经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或批准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每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确认后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3天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天;擅自离场>3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人员,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 。

3 .5 分包

3 .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 。

3 .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期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 监 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依据监理合同委托范围执行,要求执行各项规范技术标准、监督承包人施工。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合同价格调整执行专用条款1.**、**、**相关约定 ;

(2)/;

(3)/。

5 .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国家规范和要求。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安全生产目标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制定方案报发包人确认。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承包人需服从项目总承包方治安保卫管理,并建立自己治安保卫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后果。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服从项目总承包方文明管理,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负责。因自身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约谈、扣分、处罚、停工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损失。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 .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

7.3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计划开工7天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 .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 .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工程的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采取返工、维修、整改等补救措施而造成总工期(或各单项工程约定的节点完工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天承担违约金**万元,并承担逾期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 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 .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 .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风力等级≥6级的刮风天气;

(2)**小时内降水总量≥**毫升的降雨;**小时内降雪量≥**毫升的降雪;冰雹天气;雷击;

(3)洪水爆发;

(4)太阳磁暴、日食等;

(5)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

8. 材料与设备

8 .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 .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在采购前通知发包人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或厂家的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但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责任。承包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于最终的质量合格。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等要求。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合格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9 . 试验与检验

9 .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 .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承担。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 0. 变更

1 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4 变更估价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 0.5承 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 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

1 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价格调整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可调价材料仅包含钢材类、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加气块、地材、电线电缆六类的调整;①若在施工过程中,以施工同期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季度价格为依据与招标时材料的季度价格据实(与投标报价同比例优惠)调整,经监理单位核实,发包人共同认可后,对±5%以外部分予以调整;②材料费价差执行施工当季度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中的价格。

2)人工费价差按施工当季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调整。

3)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单、签证等据实计量,计算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的定额》(HA**-**-****)、《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及相关配套文件;

4)签证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若因1)和2)项原因调整价格,合同内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报价、规费、管理费、机械费等均不调整;

6)承包人在报送工程结算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高估冒算。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 合 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固定单价,凡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施工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引起费用增减的计算方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内容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工程量根据设计变更审批表和工程现场签证审批表按实计算。其价格,投标文件中有相同子目的,按相同子目的价格;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换算后的价格;2、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新增子目,即原投标文件无相同或相似子目的计算方法,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的定额》(HA**-**-****)及省市有关计价文件,材料价格及用量原投标文件中有相同材料的按原投标报价及用量,无相同材料的价格按施工期间《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执行,该信息价中也无相同材料的根据市场情况经发包人签证认可(不计利润等其他费用),该部分价差仅计税金,材料损耗按定额,取费标准同投标文件,优惠幅度为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优惠比例。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3 计量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签证进行计算。其中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2 竣工验收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通过验收且提交验收合格**日内完成工程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承担5万元违约金。

**.3 工程试车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6 竣工退场

**.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

**. 竣工结算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发包人结算资料的要求提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两套。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结算资料的要求提报。其中结算的竣工图纸应以正式施工图纸(蓝图)加变更图纸作为基础进行编制。承包人报送结算不得高估冒算。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逾期未完成审批的,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最终仍然应当按照发包人审批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经发包人确认不属实需更换的除外,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承包人按照调整金额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就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或审计,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该审核或审计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付款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但逾期付款的不支付违约金。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4 最终结清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4保修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两年。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于**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完毕 。

**.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工期予以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7)其他:/。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完成发包人既定的工期、质量目标;

(2)承包人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出现伤亡安全事故等原因围堵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影响到发包人社会公众形象和声誉的违约情况;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被行政处罚;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和缺陷责任期间,工程出现突发状况,承包人未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维修;

(5)承包人挪用工程款;

(6)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到场,所投入的施工队伍不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7)承包人逾期提交竣工资料的。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没收质保金且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对其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管理,按规定提供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承包人产生安全事故或因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赔偿、行政罚款以及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合理指令、整改要求、违约处罚的,除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外,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元;

(5)承包人应遵守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工程所在地扬尘治理的相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承包人违反该项义务造成被政府部门处罚的,由承包人负责限期整改、支付罚款、消除负面影响。

(6)承包人必须具有从事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不得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损失。

除前述违约情形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每出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0元以上的违约金,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发包人经济损失。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自通知送达承包人后生效:⑴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⑵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⑶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用账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⑷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日内不纠正的;⑸承包人对专用账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且在**日内仍无法整改的;⑹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⑺承包人转包及违法分包,或由其他实际施工人挂靠其名义承包本工程的。(8)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发包人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的。

发包人因前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如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大于前述违约金,则承包人须另行赔偿差额部分。除此之外,本合同如因前述第(7)种情形被解除,承包人并须退还该违约行为所涉及到的发包人已付全部工程款。

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支付的违约金外,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其工作事项,承包人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里氏震级在4级及以上或者烈度达到6度及以上的地震、余震;(2)、地下水管涌、海啸、地下有害埋藏物等;(3)核反应、辐射、放射性污染、飞行物坠落等;(4)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5)政治动乱、战争、入侵等;(6)非合同任何一方责任导致的社会骚乱、游行示威、恐怖行为、罢工等;(7)非合同任何一方责任引起的火灾、爆炸、水灾等;(8)类似非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工程保险 。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支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 争议解决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9: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附件**:服务承诺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8-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附件9: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为加强工程管理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

(二)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承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七)不得串通承包人人员在工程质量、工程经济技术签证等方面弄虚作假,牟取私利。

第三条 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收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和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六)不得串通发包人人员在工程质量、工程隐蔽、工程经济技术签证等方面弄虚作假,牟取私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责任书效力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其他

本责任书份数及双方执有份数同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时 间: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时 间:

第五章 招标人需求

1、项目名称:郏县广鑫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郏县特色农业种植及有机提升示范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和长桥镇。项目建设内容为特色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建设特色农业种植基地****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道路、排水沟、农桥、农涵、土地整理、新建机井、水肥一体化系统、灌溉系统及配套设施、电力配套设施、气象站、土壤墒情和田间病虫害检测系统、安全围栏和监控系统、配套设施用房等;

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内特色农业种植基地所有施工内容;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

5.工期: 第一标段:**5日历天。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年 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范围内要求的全部建设任务,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费率报价

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证号

备注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附转账凭证或保函和企业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制,以下附表仅供参考使用,格式可以修改或删除,不作为废标条件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或)横道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 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1-1: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证书、身份证等资料。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投 标 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无行贿犯罪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自年 月 日(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次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 盖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日 期 : 年月日


(五)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自年 月 日(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签字)

日 期 : 年月日


(六)信誉查询截图


八、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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