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问题1、土方、石方外运按3KM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符合闽建〔****〕9号文标准,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其他因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条款执行。 问题2、未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本项目XML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上白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