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2条:“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2.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采用,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本项目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无字体、字数、行距、页边距等固定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文本后自动生成(可插入图片),但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如名称、logo、人员信息等)。”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项目班子成员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项目班子成员”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人员社保信息可在商务标目录项其他资料”中上传。) ”调整为“**.4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项目班子成员(指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中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中所列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人员社保信息可在商务标目录项 “其他资料”中上传。)” 4.原招标文件施工合同**.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2)审计值的3%”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2)工程结算值的3%”。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标评审标准中的所有分值均为对应该项评审因素的最高分值,不足之处评委可酌情扣分处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