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柏乡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林麝产业道路连接线陈家山(岔门头)至倒流水南洋段】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黄柏乡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林麝产业道路连接线陈家山(岔门头)至倒流水南洋段】”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出以下修订: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修订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年龄**周岁及以下”,现修订为“年龄**周岁及以下”。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柘荣县黄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