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雪亮工程****年度运维项目公开招标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更正
- 更正内容:此项目招标文件**页“服务团队要求”作出如下澄清: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标内容中“服务团队要求”1)、2)所列要求的,每有一项满足的得4分,满分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者缺项的扣4分,扣完为止。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标内容中“服务团队要求中3)驻场服务人员要求”中所列①、②、③、④所列要求的,每有一项满足的得2分,满分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者缺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分不变。开标时间不变,为****年**月**日 9:** (北京时间)
- 更正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
- 地址:廊坊市
- 联系方式:****-******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联系方式:****-******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 电话:****-******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