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6分)企业业绩:****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三年内承接过在建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变更为: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6分。类似业绩指:近三年(****年1月1日至****年**月**日止)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4日**:**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