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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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广西象州县落脉河水库扩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E**************** ),作如下澄清修改: 1.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6 人员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中对项目造价负责人的要求为:“ 项目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以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 ”,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2 承包人的机构人员及其管理”中“ 项目造价负责人 ” 的要求不一致,以哪个 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6 人员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中“ 项目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以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 ”为准。 2.本次澄清未 涉及 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的 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不变。 3.本澄清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平台发布。 招标人: 象州县水利局 地 址: 来宾市象州县 象州镇 光明路**7号 邮 编:****** 联系人: 杨 工 电 话: ****-******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室 邮 编: ****** 联系人: 陆世栋 、 邓英卓 电 话:**7 1 - ******5 传 真:/ E 一 mail: ****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来宾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8 招标人: 象州县水利局 (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