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项目的后续工程建设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根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项目投诉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作出的行政判决,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维持有效。 依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年**月**日发的《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后续工程建设活动的通知》,招标人应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程项目建设活动。 本招标项目原投标有效期需延长至****天。 招标人: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