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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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 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 二、 现对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已上传系统,请各 潜在 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查看。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其余不变。 三、 发布澄清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四、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农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6号2楼1号邮编:****** 联系人:赵工 电话:****-******8 传真:****-******8 E 一 mail:/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3号裕达新世纪A区**栋****号 邮编:****** 联系人:黄工 电话:****-******0 传真:/ E 一 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监督电话:****-******8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