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禅城区中心城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村居路灯照明设施更新工程(祖庙片区))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禅城区中心城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村居路灯照明设施更新工程(祖庙片区))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一、答疑内容:1、问: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中的8.1项规定“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 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0 万或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想问,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工程内容包含了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并有相关资料佐证,是否能满足招标项目公告中要求的施工业绩?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修改内容:现就《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款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 修改为:****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三、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 7 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号东建大厦**楼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萧工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月**日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