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1 | 招标公告3.3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2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为:****年**月**日9时**分 | |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 |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或者承接过单个合同额****(含)万元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已完成工程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工程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是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或者承接过单个合同额****(含)万元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已完成工程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工程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0.0-**.0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或者承接过单个合同额****(含)万元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得5分(满分**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或者承接过单个合同额****(含)万元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得5分(满分**分) (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