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綦江高新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綦江高新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澄清为“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月**日**时**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澄清说明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澄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南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