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都匀市德化村等**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3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潜在投标人: 现对都匀市德化村等**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中:“7、材料单价主要依据为贵州省****年第1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南州地区信息价及当地市场价,并采用相邻地区信息价(贵阳地区)和市场信息专业测定价格作为参考及相关规定进行组价报价”变更为:“7、材料单价主要依据为贵州省****年第**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南州地区信息价及当地市场价,并采用相邻地区信息价(贵阳地区)和市场信息专业测定价格作为参考”;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EXCEL版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安顺丰和同创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