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崇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市柳江区九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成团段)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1 、招标控制价文件 表**、表**中序号**、**项综合单价、合价、定额单位有变更 、 表-**、表-**-1“水库生态修复”相应金额有变更,涉及内容相应修改, 请下载最新招标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其余不变 。 2 、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合同估算价:****.******万元 现澄清为:“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贰万零捌佰零捌元捌角捌分(?********.**元) 现澄清为: “控制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肆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捌角肆分(?********.**元)” 。 3、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现澄清为:**** 年**月 ** 日**时**分 , 涉及内容相应修改 ,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崇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