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 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 2 名),若所 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 人以上单数,专家人 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 2 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