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按照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包1原技术参数:所有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人数配置。(提供承诺书)
变更为:所有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人数配置。(提供承诺书)
包1评审因素中商务参数:承诺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提供承诺得6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承诺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提供承诺得6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兴安街7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本级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绮晗
电话:****-******8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