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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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左江治旱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监理Ⅰ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澄清为:
2.原招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 统一修改为: “监理服务期限: **** 日历天”。该天数仅作为电子标投标响应的数值,并非合同的实际服务期限。若实际服务期限超出此数值,合同费用不予增加。 二、 发布媒介 本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安居路1号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广西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汪崟 、 梁敏 电话:****-******5 交易服务部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崇左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3 招标人: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 ****年**月9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