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号: BADL**********(CLF****SZ**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 **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 公告 、 招标 文件
更正内容:
( 一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更正为: ****年**月**日**:** 。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时间 统一更正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统一更正为: ****年**月**日**:** 。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中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更正为: ****年**月7日**:**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年**月9日**:** (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第1点 更正为:1、为确保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特采购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肉蔬类、禽类、蛋品类、粮油类、冻品类、干货类(食材配料)、 半成品食材 等食材的配送,备餐人数约**4人。
更正日期: **** 年 ** 月 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二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聚福社区裕华园西**号
联系方式: 许小姐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 小姐
电 话:****-********转**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年 **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