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鄞州区大嵩片区供水整体提升工程-塘溪镇农村饮水村级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邹溪村、沙村、东山村)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A******************1)
致:各投标人 鄞州区大嵩片区供水整体提升工程-塘溪镇农村饮水村级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邹溪村、沙村、东山村)(交易登记号:A******************1)时间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修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