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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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施工(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2 恩施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 (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按G**2 恩施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遗编号:补**3),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 需澄清内容 经复核,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工程量清单》存在一处描述不一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五条 3.1中所述:“关于保险费的说明: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合计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其合计保险费率为4‰。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0章**1-1-a所示:“保险费-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0章至第**0章费用合计×4‰(保险费除外))”。 二、 澄清意见 经复核,上述需澄清内容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第**0章**1-1-a清单项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即:“保险费-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0章至第**0章费用合计×4‰(保险费除外))”。 三、已制作答疑澄清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四、本次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延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9时**分。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澄清通知正文共一页,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
招标人: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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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