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有关招标文件澄清问题回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我公司的资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级或GCD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GC1级、GCD级均可覆盖GC2级。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不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不变。
5、招标文件相应内容根据本澄清、修改文件做相应调整。
6、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7、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或下载本澄清、修改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