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本项目采用智慧评审辅助评标,因智慧评审规则设定限制,现将原商务标评审因素中“企业荣誉”一项调整为“**企业获奖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备1.1,1.2之一: 1.1、 具有国家级(类)(每项加2分) 1.2、 具有省级/副省级(每项加1分) 2、 获奖时间****-**-**及之后 备注:投标单位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优秀设计类奖的每项得 2分、获省级(或副省级)优秀设计类奖的每项得 1 分。 (获奖工程规模及类别不作限制,同一工程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 )” 二、因智慧评审规则设定限制,现将原商务标评审因素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一项调整为“**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设计员(每项加2分) 2、 具备2.1,2.2之一: 2.1、 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2.2、 职称工程类及以上高级工程师 (此条仅对智慧评审逻辑条件设定进行完善,原备注内容中设定的具体评审规则不变)。 三、本项目为智能辅助评标项目,请潜在投标人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相关操作说明。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