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蕉城区八都镇水际渡改桥(牛川大桥)工程 补遗书第(1)号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蕉城区八都镇水际渡改桥(牛川大桥)工程(招标编号为:E******************1),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额******5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补遗书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应按本补遗书中列出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本补遗书附件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3.4项进度款支付方式“①按每3个月支付进度款,按照当期(每3个月为一期)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所含款项的**%,**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但不超过合同价的**%;”修改为“①按月支付进度款,按照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所含款项的**%,**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但不超过合同价的**%;”。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遗书相应调整。 招标人: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