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防中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补遗文件(一) 本项目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国防中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补遗文件(一)发出,请各潜在供应商参照执行,现作如下统一调整: 原文件中同时使用“下浮比例”和“折扣系数”,未明确两者数学关联,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准确性。 1、原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中 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 项目初始报价(下浮比例)小写: %;报价(下浮比例)大写: 百分之 。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统一调整 为: 原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中 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 项目初始报价(折扣系数)小写: ;报价(折扣系数)大写: 。( 保留2位小数,若供应商 报价为 **折,则填报为 0.**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凡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 “下浮比例” 字样处均统一调整为折扣系数。 本补遗文件(一)与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变。 采购人:重庆渝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年**月 8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