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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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变更说明
包钢鑫能公司的热电厂闲置土地5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招标编号:K**********************。为促进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变更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 原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年至今与用户签订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的供货业绩(组件功率**5Wp)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部分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和发票的信息均不可遮挡,如有遮挡视为无效。代理商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变更为: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填报品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年至今与用户签订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的供货业绩(组件功率**5Wp)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部分发票的扫描件。代理商可以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 二、付款方式修改 原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变更为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付合同金额的**%,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付款)。 三、付款形式修改 原付款形式:承兑汇票和现金。 变更为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现金)。 四、履约保证金修改 原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变更为履约保证金:无。 五、综评办法技术方案要求修改 原综评办法中技术方案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提出一项更优参数并提供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7分。(**5Wp组件技术参数表见附件)。 变更为综评办法中技术方案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提出一项更优参数并提供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或所投品牌原厂承诺函得1分,最高可得7分。(**5Wp组件技术参数表见附件)。代理商可以提供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六、综评办法中业绩要求修改 原综评办法中业绩要求:在满足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多提供一份与用户签订的(****年1月1日起至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供货业绩(组件功率**5Wp)加0.5分,最高**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如合同无法体现则需提供对应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加以佐证。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代理商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变更为综评办法中业绩要求:在满足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多提供一份与用户签订的(**** 年1月1日起至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供货业绩(组件功率**5Wp)加1分,最高**分。代理商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七、综评办法中报价得分要求修改 原综评办法中报价得分要求:5、当投标报价最接近于(差值范围小于1%)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得分计为**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含 1%)到 2%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 2%(含2%)到3% 扣2分,高于评标基准价3%(含3%)到4%扣3分,以此类推。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含1%)到2%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2%(含2%)到3%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3%(含3%)到 4%扣1.5分,以此类推。6、当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不足评标基准价1%时,均不扣分,报价得分计为**分,依据差值直至减至0分。 变更为综评办法中报价得分要求:5、基准价得分为**分,投标价比基准价每减少1%则加1分,最高报价得分不超过**分;投标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则扣1分,最低报价得分0分。 八、技术协议修改 见附件,同时技术协议内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同步修改,技术协议内带*号需投标人响应的技术参数表同步修改。 九、其它修改 本次招标委托最高限价含运费,含第一次卸车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货物运输,并卸车至指定地点后视为交付。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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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