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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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监理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 贵阳-北海公路 (南宁至北海段)施工监理(№JL1、№JL2、№JL3、№JL5、№JL6标段)及中心试验室 补遗及澄清修改通知(一) 招标编号: E**************** 各 潜在 投标人: 现就G**** 贵阳-北海公路 (南宁至北海段)施工监理(№JL1、№JL2、№JL3、№JL5、№JL6标段)及中心试验室 招标项目补遗及澄清修改 通知如 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为准。 一、图纸补遗 1. 本项目K**5+**0~K**4+**7.**4 桩号范围内的图纸 (PDF版)随本补遗通知一同发布。请各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二、招标投标答疑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总监理办公室及中心试验室,请问招标文件中对中心试验室主任的设置及要求是否仅针对 № ZS标段?若所投的标段为 №JL1 - №JL 6,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体现适用于 № ZS标段的 内容? 答: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4项(6)中“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应提供 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承诺…… 撤离的承诺函 ……”,而投标人须知正文3.5.4中要求“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应提供 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 、承诺…… 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原件。”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 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出具的 撤离的承诺函 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4项(6) 中的要求为准。 三、 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中 所涉及到的 所有 招标项目名称 均 由“ G****贵州至北海公路 (南宁至北海段)施工监理(№JL1、№JL2、№JL3、№JL5、№JL6标段)及中心试验室 ” 更正为 “ G**** 贵阳-北海公路 (南宁至北海段)施工监理(№JL1、№JL2、№JL3、№JL5、№JL6标段)及中心试验室 ” ; 2.招标文件对联合体要求中的“ ① №JL1、№JL5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标段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 ……” 更正为 “ ① №JL1、№JL5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JL1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标段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JL5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标段迁改工程专业监理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 ……” 3.招标文件 №JL1标段中 机电、交安工程 部分 的里程桩号及长度由“ K0+**0~K**4+**7,路线全长 **1.**7 公里” 更正 为“K0+**0~K**4+**7,路线全长 **4.**7 公里”; 4.招标文件 №JL2标段中土建工程部分的里程桩号及长度由“ K**+**0~K**+**0,路线全长 **.5 公里 ” 更正 为“ K**+**0~K**+**0,路线全长 **.5 公里 ”; 5. 招标文件 №JL5标段中 房建、路面工程 部分 的里程桩号及长度由“ K**+**7.**5~K**5+**0,路线全长 **.**2 公里 ” 更正 为“ K**+**7.**5~K**5+**0,路线全长 **.**3 公里 ”; 6.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业绩中的评分标准 修改为 “ (适用于№JL1、№JL2、№JL3、№JL5、№JL6)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自****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增加成功完成过1条**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须含路基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可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适用于№ZS)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自****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承担过1条**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项目或监理驻地试验室项目工作业绩的可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 ; 7.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适用于№JL1-№JL6) → 交通工具的最低标准 → №JL5中的“ 其中 Ⅱ类型5辆 ” 修改为 “ 其中 Ⅱ类型2辆 ”; 8. 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适用于№JL1-№JL6) → 办公、生活设施最低要求 → №JL1中的“ 视频记录仪: **台 ” 修改为 “ 视频记录仪: 4台 ”; 四、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广西新南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5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