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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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溪峰灵农光互补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溪峰灵农光互补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补遗如下: 一、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业绩要求3.1、第5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第6条其他要求6.1.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6.2.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涉及的装机容量均按以下标准同步修改: 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MWp(直流侧)或装机容量不低于**MW(交流侧)的电力工程。 修改为: 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MWp(直流侧)或装机容量不低于**MW(交流侧)的电力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按以下标准修改: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 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MWp(直流侧)或装机容量不低于**MW(交流侧)的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修改为: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 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MWp(直流侧)或装机容量不低于**MW(交流侧)的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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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