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荷花家园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款其他规定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截止后**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款其他规定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英 电话:**********7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号 联系人:卢泽惠 邮编: ****** 电话:**********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 联系人:刘英 段震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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