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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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SZZX-******QT-********2 (招标编号)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二专项工程)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公告和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信息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更正:招标人联系人:夏兴**********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夏婷**********9。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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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