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建宁县樟背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第**页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水利水电);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水利水电);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招标文件内与补充通知相关的内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二、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建宁县兴新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