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崇州市白头镇东风村社区文体活动项目 |
| 项目编号 | SC************** |
| 标(包)段名称 | 崇州市白头镇东风村社区文体活动项目 |
| 标(包)段编号 | SC****************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
| 1、对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中“第9条 代理服务费”一项进行更正,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根据《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更正为: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根据《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在代理服务完成之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垫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垫付的代理服务费)。” 2、其他内容不变,请以最新上传的磋商文件为准,给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 | 崇州市白头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
| 联系人 | 彭老师 |
| 联系方式 | **********9 |
| 代理机构 | 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联系方式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