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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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山三路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1、本项目于****年**月**日随答疑及补充通知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通知发出的附件为准。 2、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万零捌佰零伍元玖角贰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出,具体详见发出的附件。各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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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