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文件(四) 各投标申请人: 本澄清、修改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申请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现对招标文件****年**月**日发布的《重要清单子项一览表》做如下说明: 一、 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对《重要清单子项一览表》中清单子项的识别,以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四项内容一致为准,《重要清单子项一览表》中的项目编码不作为识别清单子项的依据。 二、 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及已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惠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光彪、马丹红,联系电话:**********6、**********6 监管部门: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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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