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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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元(其中1、阆中市九龙池、新村路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为**.7万元。2、阆中市老城西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为**.**万元)。 修改为:一、投标人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万元(其中1、阆中市九龙池、新村路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为**.7万元。2、阆中市老城西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为**.**万元)。 2.其它内容不变,以最新发送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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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