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检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①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是否可以去掉省级的限制?②因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不予以修改单位名称,对于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2.3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是否可以删除此条规定? 答: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注明的单位若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可以提供个人在投标人近半年(****年5月-****年**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其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问题2: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中,2.4 入围业绩要求“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 ”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顺序认定。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计分表序号1中“注: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请明确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中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 ”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 答: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 ”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顺序认定。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存在控制价严重偏低的现象,将此次招标控制价和以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检测项目相对比,本次项目的控制价有些子项远低于以往的检测项目,尤其是单桩抗压静载项目。 答: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其余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其中检测控制价清单中:单桩抗压静载单价仅为**.7元/吨,该价格就反力装置配重的运输和吊装都不够,还有设备费、技术费等,远低于成本价,是否这项单价计算错误?例如:特征值为****kN,加载反力装置提供的配重应为****吨(取特征值*2*1.2),控制价为****0元/根,核计**.7元/吨(按检测最大加载值计算,特征值*2)。此项控制单价是否可以调整? 答: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 问题5:第一标段控制价明细表中,第1项,备注特征值为****kN,加载反力装置提供的配重应为**0吨(取特征值*2*1.2),控制价为****0元/根,这一项又核算为**7元/吨(按检测最大加载值计算,特征值*2),是否特征值备注错误,请问如何调整? 答:第一标段第1项、第9项单桩抗压静载试桩(****0元/根)对应特征值应为****0KN。 问题6:超前钻控制价为**元/米,此项单价严重低于市场价格,此项单价含劳务成本、税金,设备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等费用,此项单价是否可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钢结构的清单里少了:焊接工艺评定的计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地基基础清单中成孔质量检测依据JGJ**6-****,查实无此规范,且JGJ**6-****未提及对成孔质量的要求。 答:成孔质量检测依据设计图纸要求,检测参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6-****)等相关规范执行。 问题9:市政材料:原材料检测清单中缺少路面材料相关检测(如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沥青面层等检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单价整体偏低,相当于长沙市财评六折甚至更低; 答:按招标文件结合本次答疑执行。 问题**:超前钻、静载单价严重偏低。经多方询价,市场劳务单价都高于本项目上限单价。 答:超前钻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 问题**:地基基础:单桩抗压静载试验检测费,招标控制价与政策文件严重不符:招标文件综合单价为**.7元/吨(特征值****kN对应试验值****0kN,单价****0元;特征值****0kN对应试验值****0kN,单价****0元)。 (1)依据《长财评综〔****〕**号》文件第五十九条第(5)项规定:特征值****kN(试验值****0kN,****吨)单价应为****0元,折合**元/吨;特征值****0kN(试验值****0kN,****吨)单价应为****0元,折合**元/吨。招标控制价**.7元/吨仅为政策规定价的**%,远低于实际成本及市场价。 (2)市场行情直接劳务成本约为**~**元/吨,叠加税金、人员成本、设备折旧及管理费等综合成本后,实际成本明显远高于**.7元/吨;据悉长沙地区近五年内中标成交价为**元/吨~**元/吨,故此控制价设定存在明显不合理。 答: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 问题**:原材料检测:存在场道、道面、园林绿化材料及消防材料检测内容的缺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超前钻检测:招标控制价**元/米低于实施成本,市场直接劳务成本约为**~**元/米,叠加税金、人员成本和管理费等综合成本后已超**元/米。依据《长财评综〔****〕**号》第五十九条第(8)项规定,单价为**0元/米,长沙地区近期中标成交价为**元/米~**元/米,招标控制价显著低于市场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本项目检测单价异常低于长沙市市场价。其中常规材料、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单价均为长财评综(****)**号的5折(长财评综(****)**号已经是近几年来单价最低的价格指导文件)。清单中地基基础静载(**.7元/吨),超前钻单价(**元/米)更是低出劳务单价(目前静载劳务单价市场价约**-**元/吨,超前钻**元左右/米)。本项目为湖南省**年全运会重点项目,如此价格怎能保证工程质量?怎能保证检测单位利润? 答: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其余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检测第一标段明细表(地基基础),单桩抗压静载试桩承载力序号1:特征值****KN控制价单价为****0元;序号**:特征值****0kN控制价单价为****0元;二者特征值不一,但单价相同,是否为序号1特征值标注错误? 答:第一标段第1项、第9项单桩抗压静载试桩(****0元/根)对应特征值应为****0KN。 问题**:关于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检测控制价清单(地基基础)单桩抗压静载试桩承载力单价,我司技术人员根据清单内特征值数据及参考长财评综【****】**号文计算公式核算其单价高于控制价清单其单价,是否可提供图纸信息验证或是否其特征值数据有误? 我司技术人员单价核算具体依据如下:①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6-****文第**页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4.1.3条: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②根据长财评综〔****】**号(五十九-6)水平静载荷试验(加荷最大值)>**0kN 且<****kN(****元/根)、≥****kN(每增加**0kN 增加****元/根);③由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检测控制价清单(地基基础)低应变等控制单价可知,控制单价上限价格按长财评综〔****】**号文6折计取; 综上所述,例:单桩抗压静载试桩承载力特征值****kN,则加荷最大值为*****2=****0KN,其计价公式为:****+【(****0-****)÷**0×****】=****0×0.6(财评6折)=****0元/根,但控制价的计价公式为:****+【(****-****)÷**0×****】=****0×0.6(财评6折)=****0元/根,其他承载力部分计算同理。 答:本控制价对应的单桩抗压静载、单桩抗拔静载、单桩水平静载单价按特征值*1倍的加载量计算。结合检测规范要求,若实际最大加载量加至特征值的2倍及以上,则按实际最大加载量且不高于特征值的2倍按实结算,单价参考合同类似单价。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9:**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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