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东光县财政局财政业务专网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 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号文、发改价格(****)**4号和发改办价格(****)**7号。】支付费用”。
现更正为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参照【(****)****号文、发改价格(****)**4号和发改办价格(****)**7号。】支付费用,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
2、本项目质量标准为 :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最新版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单位及时下载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