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汉市第五幼儿园沈阳路校区新建项目补遗书(**)致各潜在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有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以及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包括项目名称、工期等(除与工程量相关的数据以外)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述为准。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通讯联系不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工程任务较为紧迫,故本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能有部分不适用(不适宜)于本项目的条款或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理解并同意中标后由招标人(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对上述的条款或内容予以修正。4、因工程任务较为紧迫,为尽快推进项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作好清标工作,若清标量与图纸量有较大差异,请网上质询,我们将在开标前予以公开修正、回复。中标后若有异议,这就属于中标人风险范围,结算时不与修正。”修改为“1、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有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以及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包括项目名称、工期等(除与工程量相关的数据以外)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述为准。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通讯联系不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工程任务较为紧迫,为尽快推进项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作好清标工作,若清标量与图纸量有较大差异,请网上质询,我们将在开标前予以公开修正、回复。中标后若有异议,这就属于中标人风险范围,结算时不与修正。”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不变。招标人: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年**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