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NJFWSZGC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标段
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