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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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东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由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发布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审函〔****〕****号”,中明确规定:“在‘入川信息报送业务’中企业无需录入人员信息,厅官网不展示除在川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信息。”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团队里“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含单位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如是省外企业人员、证件必须是入川备案登记人员、证件。”,修改为“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含单位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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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